潜山市(天柱山) 文化旅游协会
解读《孔雀东南飞》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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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建华 内容摘要:本文另辟蹊径,从东汉建安年间(196年——220年)载于史册的六位庐江太守入手,抽丝剥茧,最后论证出李术才是《孔雀》一文中的幕后太守。太守身份一经确定,《孔雀》背后的千古之谜也就迎刃而解了:原来是李术初登太守之位,意外听说府中小吏(焦仲卿)对前任长官依然忠心耿耿(守节情不移),且该小吏还有个才貌双全的娇妻,李术急于立威,不便强抢明夺,于是暗中派人威胁小吏之母(焦母)遣媳而归,再派人替子求婚,最后才导致了焦刘殉情的千古悲剧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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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以来,世人每提《孔雀》一诗,皆将焦刘二人悲剧的根源归结于封建礼教,家长专制等因素,而焦母刘兄也成了人人喊打的悍母恶兄。我无意为身背恶名1800余年的焦母刘兄翻案,只是详读《孔雀》多遍,心中疑惑愈甚,以致不吐不快。 首先,焦母驱遣兰芝,皆因“此妇无礼节,举动自专由。”可面对欲加之罪,兰芝勇敢陈述事实,自证了清白(奉事循公姥,进止敢自专?昼夜勤作息,伶俜萦苦辛)。那问题来了,焦母为何要凭空冤枉儿媳呢? 其次,兰芝临行,“却与小姑别,泪落连珠子”,说明姑嫂感情要好,且身为弃妇,兰芝还要叮嘱小姑“勤心养公姥,好自相扶将。”试问,世间哪有这样“无礼节”的女人? 若兰芝所言属实(鸡鸣入机织,夜夜不得息),可一个日夜劳作的女人,又怎能保养得“指如削葱根”呢? 又,仲卿禀告母亲:“儿已薄禄相……”,为何他年纪轻轻,身为府吏,便对前程如此悲观绝望? 又,古时的兄弟,皆按“伯仲叔季”排行,可诗中只见“仲卿”,那“伯卿”又去哪了? 又,焦母说:“吾意久怀忿”。实际上,焦刘二人成婚不过二三年时间(共事二三年),莫非兰芝刚进门焦母便已怀忿?那她为何又同意二人成婚呢?更何况,此前她对兰芝的态度却是比较宽容大度的,甚至允许兰芝与小姑互相嬉戏笑闹(初七及下九,嬉戏莫相忘)。 又,焦母遣弃兰芝时即许诺儿子“东家有贤女……阿母为汝求。”而实事上,直到兰芝“举身赴清池”,儿子即将“自挂东南枝”了,焦母仍在自个儿絮叨:“东家有贤女……便复在旦夕。”兰芝被遣归家到太守替子求婚,其间足有半个来月(还家十余日),这段时间里,焦母怎不去“东家”替子求婚呢?若去了,怎迟迟不见回复呢? 又,焦刘死后,两家皆悔痛不已(两家求合葬),这与悍母恶兄的劣名岂不自相矛盾? 又有人借兰芝“昔做女儿时,生小出野里”这句话,认为是门弟观念造成了焦刘的悲剧,实际上,那不过是兰芝的自谦之词罢了。仲卿虽是仕宦子弟(汝是大家子,仕宦于台阁),可兰芝的出身同样颇为不俗(说有兰家女,承籍有宦官)。 而且,试看兰芝嫁妆:“红罗复斗帐,四角垂香囊。箱帘六七十,绿碧青丝绳。物物各自异,种种在其中。”试看兰芝妆扮:“足下蹑丝履,头上玳瑁光。腰若流纨素,耳著明月珰。”试看兰芝回娘家后的起居:“移我琉璃榻,出置前窗下。”这字字句句,哪儿看出焦刘两家的门第之差了? 还有人说兰芝被遣弃皆因未能生育,这更无可能,是年,兰芝十八九岁,而从后来县令为子求婚时“云有第三郎……年始十八九”来推断,仲卿也不过二十左右,小两口尚年轻,且二人暂未生育另有原因(贱妾守空房,相见常日稀),焦母就算蛮横,却又不痴不傻,怎会在彼时因担忧无后而遣弃兰芝呢? 那焦母却为何事呢? 其实焦母不为任何事,焦母是受了威胁,才平地起风雷,陡然刁难儿媳,逼她知难请归的。 那又是谁威胁了焦母呢? 从后来太守替子求婚成功一事来看,应是太守威胁了焦母。儿子是庐江府小吏,性命前程掌握在太守手中,焦母面对胁迫,敢不从命? 而太守又是谁呢?他又因何威胁焦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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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中小序说,故事发生在汉末建安年间的庐江府,如此一来,我们便可按图索骥,一探究竟了。遍查诸史,获知东汉末年建安年间(196年—220年)的庐江太守计有六位: 一、刘勋。《三国志·孙策传》载:“兴平元年,(孙策)从袁术……术遣策攻(陆)康,拔之……术复用其故吏刘勋为太守。”又,《后汉书·陆康传》载:“康固守……受敌二年,城陷。”这两段记载,说明刘勋任庐江太守,始于兴平二年(195年)。 二、李术。《三国志·武帝纪》载:“(建安四年)庐江太守刘勋率众降(曹操),封为列候。”又,《江表传》载:“时(建安四年)策西讨黄祖,行及石城,闻勋轻身诣海昏……自与周瑜率二万人步袭皖城,即克之。”说明该年(199年)刘勋丢了皖城,庐江太守之职至此终结。 《江表传》又载:“(孙策)表用汝南李术为庐江太守,给兵三千人以守皖。”另据清光绪《庐江县志》载:“建安四年冬十一月,庐江太守刘勋亲自袭击(海昏)上缭,孙策乃与周瑜乘机袭击皖城,克之。”又,《吴录》载策表曰:“臣讨黄祖,以十二月八日到祖所屯沙羡(yí)县……”以此推测,孙策步袭皖城后“表用”李术为太守,当在建安四年十一月初。 又,《江表传》载:“策亡之后,术不肯事权……权大怒,是岁举兵攻术于皖城……屠其城,枭术首,徙其部曲三万人。”而孙策亡于何时呢?孙盛《异同评》载:“又案袁绍以建安五年至黎阳,而策以四月遇害。”又,清光绪《庐江县志》载:“(建安)六年,孙权破太守李术于皖城,以孙河领庐江太守。”综上说明李术死于建安六年,太守之职终。 三、孙河。《三国志·吴书》载:“(孙河)从权讨李术,术破……,领庐江太守。”而孙河亡于何时呢?《吴主传》载:“(建安)九年,权弟丹杨太守诩为左右所害。”又《吴书·宗室传》载:“及翊遇害,河驰赴宛陵……,遂杀河,使人北迎扬州刺史刘馥……”可见,孙河与孙翊同年遇害,太守之职亦止于该年。 而实际上,孙河的庐江太守不过是个虚职,因为孙权屠城后,便“徙其(李术)部曲三万人”东归。此后数年,郡县残破的庐江隶属扬州管辖,扬州刺史刘馥或许任有太守,但史未见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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